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松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
《抚松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火灾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7月26日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针对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消防法》中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规定要求,认真查找我县在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严格监管,采取严管严控措施,推动行业部门加强检查管理,严防死守。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状况,真正做到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旅游度假区等火灾高危单位、养老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物流仓库、婚纱影楼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集中区、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要结合做好建筑施工、城市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二)整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应知应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是否设有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等。
三、工作职责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要发动一切力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各乡镇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对突出风险分析研判内容负责,并于8月2日前,将本辖区的火灾风险评估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印章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认真分析排查本行业领域内的不放心场所,并于8月2日前,将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发动单位所有业务骨干力量,切实“迈开腿、走出去”,《十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附件3)全面开展系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4)。消防救援部门要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督促整治工作,通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公安部门要对九小场所、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自然资源部门要对违反用地规划、擅自改变建筑规划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建筑工地、人员集体住宿的工棚进行集中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要求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同时做好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要对在建筑中庭、内院、天井、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屋面违规建设、影响建筑消防功能的违法行为等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配合行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对旅游景区、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博物馆、文物古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公共娱乐场所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卫健部门要对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对大中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对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要牵头抓好商贸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及集贸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三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筛选,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严查整治彩钢板建筑。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使用彩钢板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原有工业建筑改变使用性质的场所,要逐一排查,登记造册,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彩钢板搭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6日)。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各地、各部门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每周上报检查情况,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查改、销案工作,要根据计划表规定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总结经验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全县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总结固化经验,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逐级部署,制定方案,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消防救援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共同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三)明确职责,严肃追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专项行动要做到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将移送纪委督办。
(四)上报总结,强化考核。各地、各部门在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每周五将一周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及8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Pdf红头盖章版和word电子版)上报至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邮箱:fsxf5477@126.com联系人:周晓雷 15143991895)。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