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梁福娟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3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梁福娟代表对我县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提出的建议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思路,对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县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在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工作部署中大力加强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2019年实施了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总投资2390.39万元;2020年实施了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3294.27万元;实施了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484.63万元,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针对梁福娟代表提出的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注意到这一问题,并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全县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2021年将兴参镇参场社区破损的水泥路纳入到了环境整治工作中,计划将社区内两条主路进行沥青混凝土铺装。在今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我局会持续关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姓名:王崴 联系电话:19904395444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