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抚松县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一)总召集人:县长
(二)召集人:常务副县长
(三)参会领导:与重点项目推进有关的副县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分管副县长参会。
(四)参会成员单位:发改局、政府办、政数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及相关乡镇。
(五)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担任。
三、联席会议制度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审查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跟踪协调在谈项目,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加快新上项目立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需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推进项目实施进程。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和通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督办相关部门落实解决;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会议议题,报经召集人批准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承办联席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跟进、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综合反馈。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快解决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规划、环保、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消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准确把握和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排除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对特殊难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
四、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开会,并邀请与重点项目推进有关的副县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分管副县长参会。议题主要包括:通报重点项目的报批、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重点项目申报、推进过程中需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项目工作进度。
(二)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领办问题任务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安排。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的跟踪落实、协调推进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整联席会议有关成员。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联席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呈报审定工作,以表格形式列出需协调事项的明细清单,在会议召开前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议题后,提前发送各参会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作研究准备,并落实好各项会务工作。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布置和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贯彻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重点项目范围
(一)列入全县年度和中长期规划重点计划建设的项目;
(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三)重点对上争取资金项目;
(四)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