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抚松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2-06535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22〕2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2-06535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标      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22〕2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2〕29号

各相关单位:

  《抚松县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彻底解决抚松县县域内废品回收站(点)存在的乱象,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22〕1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拟对抚松县域内废品回收站(点)开展集中整治。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抚松县主城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和垃圾分类为目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妥善安置、稳步推进”原则,完善我县废品回收体系,彻底清理城市内废品回收站(点),消除无照经营、环境污染、私搭乱建、安全消防隐患,为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提供更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

  二、范围及时间

  从6月25日开始至10月5日结束,开展白山攻坚活动对抚松县区域内各废品回收站(点)开展集中整治,形成抚松县再生资源绿色循环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以抚松镇、松江河镇为主,其他乡镇可参照执行。

  三、重点工作

  1.打击一批:加大对违法犯罪线索收集力度,梳理近年来查处的涉及废品回收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持续深入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摸排,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2.取缔一批:加大对废品收购站(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经营者异地经营问题进行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到位。

  3.规范一批: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对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规范,提升废品回收体系建设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守均 抚松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 艳 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李有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茂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得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县发改局局长

  赵大志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分局局长

  任 飞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汲建松 抚松镇镇长

  崔洪玉 松江河镇镇长

  办公室下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艳兼任,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办公室将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相关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五、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查处。

  3.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废品收购经营者擅自占用街路从事经营活动、堆放物品及在开展经营活动中造成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4.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废品收购站(点)行业管理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整治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消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进行技术指导,对相关部门核查,移送的应进行行政处罚的消防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5.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分局:负责对存在大气环境、土地、水污染的站(点)进行整治。

  6.抚松镇、松江河镇政府:负责对落实“人、物、环境、垃圾”同防,落实消毒消杀、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疫要求有漏洞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停业整顿。

  7.县公安局:负责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废品回收站(点)依法打击。

  8.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规划纳入本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后,统一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9.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产业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确保在限定时间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由抚松镇、松江河镇对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开展规范整顿,做到集中联合、精准执法、限时完成。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

  要加大对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的宣传力度,对县域内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正面引导,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同时支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站(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