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抚松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2-06602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政协1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2-06602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政协1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薛景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矿泉水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泉阳泉水源地保护提案》(第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水源地上游存在规模化养殖,部分住户少量散养家禽、牲畜,存在放牧、牲畜粪便直排现象。

  回复如下:提案中涉及的两个村屯分别是泉阳镇的泉阳河子村和参场村,参场村距离泉阳泉矿泉水水源地较远,且该村没有规模化养殖场,散养家禽、牲畜的也比较少,对泉阳泉矿泉水水源地不会造成影响。泉阳河子村有一户规模化养猪场(宏旺养殖场),该养殖场近几年猪存栏量比较小,大约在170头左右,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及手续齐全,该场粪污处理设施有储液池,堆粪场,晾一粪场,均能正常使用,粪污能做到资源化利用,没有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村内还有村民用来耕地的耕牛大约10头,没有其他畜禽散养户。

  以上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粪尿,均能够通过还田的方式进行消纳,不存在随意倾倒或直接排放等情况发生。

  为进一步保障泉阳泉矿泉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将加强对水源地上游住户的环保宣传,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大对该地区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通过严格的监管,严把准入关,严禁违规项目进入泉阳泉矿泉水水源保护区。

  二、水源地上游存在大面积农田地使用农药、化肥,残留物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回复如下: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科技服务指导。每年春季都印发《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意见》、《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意见》和《备春耕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在全县加大了对农田地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鼓励推广新型肥料。大力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不断完善、更新粮食等大田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参数,建立健全经济作物施肥指标体系,自2019年以来,县政府连续四年出台补贴政策,鼓励农民使用有机复混肥、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配方肥、农用微生物菌剂等新型肥料。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力度。

  三是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通过推广赤眼蜂、食诱剂、性诱剂等生物防治技术和黄板、太阳能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减少农药使用。

  四是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重点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健全病虫监测体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上游沿河道修建有简易厕所,农户露天存放农家肥,生活垃圾有私自淹埋和向河道抛弃情况

  回复如下:县政府要求泉阳镇政府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做好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坚决制止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做好河道生态绿化、农业废弃物污染源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督促村干部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和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坚决控制涉农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环境清洁。

  四、因无自来水供水,存在居民自打井约100口,雨季时地表水倒灌对地下水存在污染

  回复如下:泉阳河子村是我县“千村示范村”,该村现有自建井约100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四条(农村饮用水)(二))规定: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该村村民本着自建、自管、自用的原则,建封闭式自用井的行为在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上没有明确禁止的规定,针对因管理不善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问题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目前,没有发现地下水已被污染情况的发生)确保水源安全。

 

  联系人:郭大泽 联系电话:0439—6009004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