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陈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抚政干任〔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陈磊同志兼任抚松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高守霞同志任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科学技术科科长,免去吉林抚松地质公园管理局地质公园科教科科长职务;
韩兆军同志任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地质公园科教科科长,免去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科学技术科科长职务;
姚宗刚同志任抚松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抚松县政府教育督导专职督学职务;
刘婷同志任抚松县教育局副局长(专司教育工委工作);
赵艳娟同志任抚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杜雷之前);
张涛同志任抚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杜雷之后);
万时锋同志任抚松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抚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主任(校长)(八级管理岗位);
代洪滨同志任抚松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高子捷同志的抚松县教育局副局长(专司教育工委工作)职务;
单广军同志的吉林抚松地质公园管理局地质公园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有财同志的抚松县财政预算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姜志淳同志的抚松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艳同志的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强的抚松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孙永生的抚松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