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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160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160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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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景强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抚松镇清真寺门前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和标线标识警示牌的建议》(第3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抚松镇政府收到关于加强抚松镇清真寺门前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和标线标识警示牌的建议的提案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现场踏查并组织人员、工具、涂料对清真寺门前进行施画(消防通道禁止占用)标识。
联系人姓名:黄友斌 联系人电话:13354392140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