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海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的提案》(第3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建设,依据《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我局已组建农村公路管理站,并成立四个分站,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全覆盖养护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管理好全县农村公路的执法工作。在重要路段和桥涵设置标志,我局相关部门已经现场勘查完,需设标志的路段已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已列入道路生命安全保障工程中,将逐年完善解决。
联系人姓名:丁艳军 联系人电话:15944941275
报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