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 退出
注册
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抚松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217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四十一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217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四十一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X
分享到
- 微信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四十一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刘静林、孙典海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二手车车行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急需整顿的建议》(第 41 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抚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经认真研究,在我大队职权范围内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宣传劝离。综合执法大队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车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处罚,应由交通管理部门牵头整治。
联系人姓名:李国忠 联系人电话:15500495119
主送:县政府议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