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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33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代表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33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代表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代表的答复
孔凡菊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计生政策,提升年轻人生育多胎意愿的建议》(第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好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县正在制定《抚松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完成后报县委县政府审议。
  1、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托育服务。将全力做好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技 术服务 。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2、根据《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卫人口发〔2022〕1号)要求,女职工产假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加至180天,男职工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加至25天。县人社局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女职工在产假等方面合法权益。
  3、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进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单病种付费。按省医保局工作部署推进高危孕产妇相关疾病按病种付费。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4、积极落实上级出台的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政策。对距边境线3公里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
  
 
 
 
 
 
  联系人姓名:孟凡祥                   联系人电话:182439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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