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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339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3-13339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邵明莲、张仲生、邴来秀、许莲、宫涛等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家庭教育宣传力度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家庭教育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美满,也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代替的作用。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多年来我们也一直重视和关注家庭教育,也努力做了一些工作:
  1.建立健全家庭教育组织机构。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以局长为校长,以主管副局长和德育办主任为主任的抚松县中小学家庭教育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德育办。全县39所中小学均建立家长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和班主任组成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组建了校、班两级家长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教育局在全县46个社区(村)建立了社区家长学校,分别由社区(村)就近的学校派出优秀教师组建社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不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宣传与指导。
  2.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为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家庭教育法律法规:2019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4号),2020年全国妇联、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妇字〔2020〕30号),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每出台一项法律法规,教育局均制定相应的学习宣传通知,在全县中小学和家长中广泛宣传,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抚教德字〔2020〕22号),《抚松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抚教德字〔2020〕24号),《抚松县教育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抚教德字〔2022〕3号)等,各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和渠道,对各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关注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3.积极组建家庭教育服务队伍。教育局于2020年从全县68名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教师中,择优选出16名专业能力强的心理健康教师,成立了“抚松县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服务队”。将全县中小学按区域划分,每名教师就近包保几所学校的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2022年我县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期间,“服务队”的教师们还开通了24小时服务热线,并借助“在线学习”平台,通过“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大讲堂”“线上家庭教育大课堂”等阵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为全县师生和家长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本着优秀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则,教育局从“服务队”中择优选出4名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在教育局三楼成立了“抚松县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运用面谈、微信咨询、热线电话等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和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几年来约有近万人从中受益,深受学校、师生及家长的信任和欢迎。
  4.持续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教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连续10年开展了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宣传月”活动,各学校在宣传月期间通过开展“教师大讲堂”“家长大讲堂”和“学生大讲堂”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知识,辐射家庭教育的影响力。各学校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家庭教育课,通过召开家长会、开展家长开放日、家访以及家长微信群互动等方式,及时向家长普及最新的家庭教育方法和理念,有效地推动了家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几年来教育局还组织各学校开展亲子运动会、亲子阅读、亲子寄语、亲子研学、亲子书信大赛、亲子手抄报评比等系列亲子活动,为家长和孩子创设了一个个亲子互动的机会,把浓浓的亲情融汇在各类活动中,让每个孩子感受在关爱中成长的幸福。
  5.协调组织家庭教育共建共育。教育局于2022年印发了《抚松县教育局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实施方案》(抚教德字〔2022〕11号),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作用。多年来,我们积极主动与校外活动场所沟通、协调,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及互帮互助关系,通过各种活动载体、各种教育形式,开展“共建共育”活动。例如与县妇联联合开展了“亲子才艺大赛”、“好爸爸好妈妈评选”、“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与抚松镇和抚松县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了“小手牵大手 共创美丽城”活动;与县科协联合开展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讲堂”“参观流动科技馆”等活动;连续十几年与县文明办开展了“美德少年”和“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等,在诸多的活动中初步实现了家校共育的目的,进一步完善了家校合作机制,夯实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工作机制。
  家庭教育工作一直是我们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们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重要工程,更是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多措并举、群策群力。
  再次感谢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所提的建议,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姓名: 陈经新            联系人电话:623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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