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9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姜振兴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抚松镇户外休闲文化场所建设的建议》(第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抚松县近几年在建设各类全民体育健身设施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乡镇、村屯、社区、公园、广场建设了一批经济实用的体育设施,为百姓就近、就地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了平台,为构建全县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公共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对健身的需求也在提升。针对加强体育场地建设事宜,我局今年将在抚松镇西江公园建设健身步道一条,建设项目为在原有硬覆盖基础上铺设塑胶颗粒,在起终点、沿途设置指示标识,目前此项目正在建设中。我局今年还将在抚松镇文化广场建设一条二代健身路径,丰富健身场地类型,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同抚松镇及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在城市建设或改扩建时,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在小区、镇内闲置空地建设体育文化休闲场所,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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