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郑希涛代表您好:
您在白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的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针对建议中小区出入门禁设置不合理的、擅自圈、围小区改变原来建设规划的问题,我们将组织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出入口及小区范围内通道、门禁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区通道合理设置,交通顺畅。
2.对完善物业管理的行业标准问题,我县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矛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抚松县住宅小区文明管理规约》,细化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加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规范居民行为、指导小区内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3.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要透明化问题,我将县严格执行《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名称、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明细、支出明细、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和社会的监督。
4.关于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问题,我县严格按照规定,指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选聘或更换物业公司,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确保全体业主利益得到保障。目前,我县共有382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33个,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占比91%;业主委员会成员1680名,其中党员723名,党员占比43%。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