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浑江团:
您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乡村灭火救援力量建设的建议》(第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乡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加大力度推进乡村专职、志愿消防队等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灭火救援力量建设、运行的资金扶持。”
辖区有11个镇、3个乡,其中,成立政府专职消防站6个,有林业专职消防队3个,国家消防救援队3个。新屯子镇、抽水乡、沿江乡均成立志愿消防队。现漫江镇已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征地2257平方米的转建手续正在办理中;露水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正在准备上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计划这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年底前投入执勤。除政府专职消防站和林业专职消防队有专项业务经费保障运行外,现有的志愿消防队均无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且消防车辆均为2011年前购买,陈旧老化,不利于执勤战备。一旦发生火灾,仅靠就近消防队救援难免贻误最佳救援时机。辖区有行政村130个,社区29个。2022年,除设有消防栓的村屯外,基本利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至消防取水口,但由于偏远村屯饮用水主管道较细,导致消防取水口供水水压不足,根本无法满足灭火救援中消防车补水需要。针对志愿消防队均无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偏远村屯消防取水口供水水压不足的问题,将设置专项经费保障志愿消防队正常运行。同时依托村屯干部和民兵成立村屯义务消防队,与乡镇、国际消防队伍联勤联动,确保达到灭小灭早灭初期的效果。
二、“强化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村民自建房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目前,抚松县尚未有完善的村民自建房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仅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省、白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群租屋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白山安办发[2022]65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于4月19日制定《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群租屋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通过安委会下发至各乡镇及各行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同时明确14个乡镇消救委和130个村屯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协调各乡镇、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针对自建房较多的区域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
三、“强化乡村消防安全监管力量。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推行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消防治理渠道。”
2020年6月,全县14个乡镇挂牌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救援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并于2022年12月挂牌成立配有1名事业编制人员和1名消防文员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消防工作站。对乡镇消防工作开展月培训、季度考核,纳入县政府全年的绩效考评中,占独立考评分值,坚持以考定责、以考促干、以考问效,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明确387名网格员、130名驻村辅警、14名派驻消防文员为火灾隐患“吹哨人”。同时,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进村屯流动宣传的模式,提高居民火灾隐患防范意识,实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