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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4-08745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4-08745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9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汤立民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201国道公路平交路口视距的建议》(第9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砬子河村路口和201国道交汇处树木移动或采伐,此处树木归当地林业部门管理,已告知当事人自己联系林业局;此处平交道口增补反光贴,近期安装减速设施。

  抚松县交通运输局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