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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4-08752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4-08752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8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丁绍堂、武强、尹相森、苏胜香、徐赢政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公路沿线绿化杨树进行采伐的提案》(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铁路、公路的护 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我段现已按照审批流程及时组织材料进行申报采伐,其中申报条件需出具路树权属证明,以前由当地林业局出具证明,县林业局出具的证明不能说明路树权属归公路部门所有,我段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在未发放采伐许可证之前,我段将加强对公路路树的管理养护,加强日常的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树木及周边环境,对树木进行适时修剪,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通行环境。

  感谢各位委员对公路绿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抚松县交通运输局

  2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