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8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善伦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万良休闲健身步道的提案》(第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抚松县近几年在建设各类全民体育健身设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乡镇、村屯、社区、公园、广场建设了一批经济实用的体育设施,为百姓就近、就地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了平台,为构建全县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公共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对健身的需求也在提升要求,修建综合文体中心、健身广场、健身公园等健身设施已纳入县政府议事日程上。关于您提到的在万良镇建设休闲健身步道一事,我局已与万良镇政府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并没有合适场地建设。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会随时与万良镇政府保持联系,推动建设休闲健身步道一事提上日程,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在合理的位置修建休闲健身步道,为居民健身提供便利。
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