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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62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62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春萌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旧小区私搭滥建进行治理整顿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城市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现制定老旧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6个月集中整治,全面清理违法搭建物,恢复公共空间功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小区安全、整洁、有序。

  二、整治原则

  1. 依法依规: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整治

  2. 分类处置:区分历史成因与新增违建,采取"拆除、整改、保留"差异化措施

  3. 疏堵结合:配套建设便民设施,满足群众合理需求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建档(1个月)

  1. 组建城管、住建、社区联合工作组

  2. 运用无人机航拍+人工核查建立违建台账

  3. 公示违建清单,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二)分类处置整治(3个月)

  1. 强制拆除类:占用消防通道、压占燃气管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15日内完成拆除

  2. 限期整改类:违规封闭阳台、私设围栏等,责令30日内自行整改

  3. 备案管理类:历史遗留且无安全隐患的构筑物,实行登记备案

  (三)联合执法攻坚(1个月)

  1. 对拒不整改的启动联合执法程序

  2. 公安机关保障执法现场秩序

  (四)验收提升阶段(1个月)

  1. 组织居民代表参与整治验收

  2. 修复整治区域,增设非机动车棚等便民设施

  3. 建立"社区网格员+物业+志愿者"三级巡查机制

  四、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成立大队领导小组,建立周调度机制

  2. 法律保障:司法部门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3. 技术保障:建立违建数据库

  五、长效管理

  1. 将违建管控纳入物业服务考核指标

  2. 开通举报热线,落实首报奖励制度

  3. 每季度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