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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626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626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业和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市“牛皮癣”,建设美丽城镇的建议》(第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镇环境卫生形象问题的关注。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及相关职能和本部职责。

  一、“牛皮癣”小广告在抚松县肆意泛滥,已对城市形象、居民生活、市场秩序及公共资源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虽然在城市文明环境创建工作中,“牛皮癣”小广告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此项工作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需要持续不断深入的进行整改整治。抚松县作为拥有独特自然风光与人文底蕴的城镇,小广告破坏了城镇整体的美观与整洁,极大地影响了游客及外来投资者对抚松县的第一印象,阻碍了文明城镇的建设进程,且危害居民生活质量。部分小广告夸大宣传,导致居民财产受损,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干扰居民正常生活,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二、大队下一步整治办法:

  1、动态巡查管控。组建2-3人专项执法小队,采用“网格化”模式,针对居民区周边、学校等高发区域,每日开展固定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

  2、精细清除设备。采购或借用高压水枪车优先对主干道、学校、小区周边建筑进行深度清理,并持续深入开展整理整治工作。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我大队将联合公安部门一起联动,定期巡查,开通举报渠道(如举报热线和信访接待),对违规人员责令整改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违规信息。

  4、开展违规处罚。初次张贴、散发小广告,且数量较少(20张及以下)、未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抚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当场清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张贴、散发小广告数量过多,或故意使用难以清理的材料(如油性涂料、强力胶水),对城市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组织团伙张贴,将联合公安机关,给予严厉处罚并处5 - 10日行政拘留。

  5、小广告内容涉及虚假宣传、诈骗、色情、赌博、制假售假等违法信息的,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

  6、由我大队联合电信运营商,对小广告上标明的通信号码进行标注,先行通知号码使用者限期自行清理非法广告,逾期未清理的,暂停该号码使用;再次发现违规的,永久停机销号 。号码使用者能够证明号码被盗用或与违规行为无关的,经核实后可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