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崔跃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抚松县社区内流浪宠物治理的提案》(第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治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县流浪宠物数量呈增长趋势,由此引发的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治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1.责任主体分散:没有主体单位,责任涉及民政、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城市管理等多部门,但协同机制尚未健全;
2.源头管控薄弱:宠物登记、免疫制度落实不到位,弃养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3.收容安置缺失:无专业流浪宠物收容机构,流浪动物捕捉、绝育、领养,安置地点难以实施;
4.宣传引导不足:居民文明养宠意识有待提升,流浪宠物治理社会参与度低。
二、下一步治理办法
针对提案建议,我大队建议以“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多方参与”为原则,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
首先强化部门之间联动,需明确主体部门为管理牵头单位,联合社区、农业农村、公安、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需建立流浪宠物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社区管理、流浪动物收容驿站等工作,指导社区制定《文明养宠公约》,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流浪宠物救助,通过新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养宠。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平台,开通热线电话,鼓励居民举报流浪宠物扰民、弃养等行为。并将宠物责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培养青少年动物保护意识。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救助站提供补助或场地支持,建立宠物领养平台,有专项部门加强宠物免疫监督,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