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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643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643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炳艳、张百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抚松县在城市形象上展现人参文化的建议》(第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人参文化传承与城市建设的关注与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内容,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人参文化展示与设施建设

  1.现有文化载体已具规模

  西江公园作为人参文化核心展示区,园内已设置“参乡姐妹”等主题雕塑,该雕塑被列为历史文化建筑予以保护。同时,公园石栏杆浮雕以人参文化为主题,背面镌刻抚松人参历史渊源及历代诗词,形成了集观赏性与文化性于一体的公共空间。

  抚松文化广场内已布局人参文化主题雕塑,成为市民休闲与文化体验的重要节点。

  万抚公路亮化工程。抚松镇至北高速出口路段已实施人参文化亮化项目,156基路灯融合人参造型设计,兼具实用性与文化宣传功能。

  2.公共场所文化融入需多方协同

  针对机场、车站、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路牌、雕塑等功能性设施,因其产权归属及管理权限分散,需由产权单位主导设计实施。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人参文化素材与技术指导,推动文化元素有机融入。

  3.新建改建建筑的文化衔接

  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中融入人参文化元素,需由产权单位在项目设计阶段主动落实。我局将在审批环节加强引导,鼓励体现人参文化特色,但具体实施需以产权单位方案为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基础设施改造与文化融合

  在谋划公园、路灯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时,我局将人参文化元素纳入设计方案,例如:探索在西江公园增设互动式人参文化体验区;推进城市道路、广场等区域的人参主题景观小品建设。

  2.协调联动与宣传推广

  联合文旅、交通、商务等部门,建立人参文化设施共建机制,推动机场、车站等窗口单位优先落地文化装饰项目;通过举办人参文化节、主题展览等活动,提升市民与游客对人参文化的认知与认同。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县打造“人参文化名城”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推进人参文化与城市建设的深度融合,同时恳请政协委员继续关注和支持相关工作,共同助力抚松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