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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718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718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标      题: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单凤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抚松镇香江路十字路口附近道路两边围栏影响商户经济下滑,生意惨淡的提案》(第 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此路段在红绿灯附近,交警将此路段设为禁停路段,经交警要求将此路段人行道路设立围栏。此围栏的设立为防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可以正常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