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徐丽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抚松县抚松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第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已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事宜进行了居民意愿摸排,调查情况为: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占30%,大多数都是4、5、6层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占30%,大多数是1、2层住户;选择观望的住户占40%。
2、加装电梯后,年维护费用约为5000—7000元,该笔维护费用需3、4、5、6层居民承担,预计每户1000元/年,部分用户无力承担。
3、部分老旧小区无位置可供外部电梯加装。
4、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沟通力度,对满足加装条件的小区进行意见征集,协商加装电梯事宜。同时,积极向上申请加装电梯事项资金,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改造计划,争取早日启动电梯加装项目,解决“悬空老人”出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