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徐斌田、付丽娜、周宝顺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抚松县实验小学改善教学条件的建议》(第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协提案建议1:对抚松县实验小学操场进行升级改造,铺设橡胶跑道,合理规划改造人造草坪足球场地或者专业篮球场地。
答复:教育局已争取到2025年薄改与能力提升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抚松县实验小学操场进行基础改造,铺设硬覆盖;暂无足够资金升级改造人造草坪足球场地或者专业篮球场地,需县政府解决。
政协提案建议2:规划改造教学楼内卫生间。
答复:1.实验小学现有校舍建筑5891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只有4.5平方米,远低于国家标准,没有校舍可以改造室内卫生间。2.实验小学近年新建的水冲厕所可以满足师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