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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76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76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管恩友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灵芝产业发展的建议》(第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灵芝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将对我县灵芝产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一、加强宣传培训

  2024年灵芝面积678亩,灵芝产量426.7吨,产值达2509.3万元,灵芝及其相关产业潜力巨大。抚松县农业局通过深入乡镇、村屯进行宣传、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灵芝产业现状、技术力量贮备及农民的培训需求等内容。对有产业基础、种植规模及学习意愿的带头人组织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农业技能。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和挖掘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等农业后继者,吸收他们参与培训,达到精准培训效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支持本地农户、合作社扩大符合标准的灵芝种植规模,并对农户进行灵芝标准化栽培、采收及加工等技术规程进行规范指导。

  二、加强农产品监管

  在市场监管方面,农业局对于上市的灵芝等农产品严格把控,上市农产品需要纳入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监管平台生产主体,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定期调度农产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及时更新掌握县内应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主体数量和已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主体数量,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县农业农村局和市监局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农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化建设

  深入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持续推动灵芝产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合作社、龙头企业整合小农户,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合力。建立本地优质灵芝孢子粉的集体品牌或区域公用品牌。

  实施农业生产“两品一标”提升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多证合一”的智能电子合格证,这也保证了灵芝等产品来源可追溯。为全县在内的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免费配备电子合格证打印机,开发了操作更为便利的手机开证小程序,便于农民操作。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管服务系统,生产主体开证情况及时同步到监管平台,实现对开证主体和产品质量的实时管理。

  根据您的意见及建议,我们将结合《抚松县高质量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行动方案(2023—2025)》等优惠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本地灵芝的品质,持续推动灵芝产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