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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77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9681/2025-0577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标      题: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柏连福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复建黄家崴子村雕窝沟吊桥和松花江两岸冲毁地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对黄家崴子村雕窝沟吊桥进行核实,该吊桥未在交通路网内,属于村内桥,暂无资金来源,正在积极争取政策与资金上支持。松花江两岸冲毁地不属于交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