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汉吉泽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货物运输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查出货物运输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现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正积极向政府请示通过增加辅助执法人员方式缓解执法压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加强货物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货物运输企业实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针对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下一步将要求企业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台账,采取建立培训微信群、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平台等方式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加强对企业动态监控管理。已督促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平台的监管工作,坚决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发现所属车辆存在违规运行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加强部门联合机制。积极与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针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按照建议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培训行政执法程序、新修订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