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抚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组织机构,设立专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在全局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程序采取适当形式向申请人公开。对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了窗口服务建设,将一切规费标准,制作成公开揭示板悬挂在明显位置,告知广大办事群众,方便了群众办事与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行政收费标准。县局党委为了落实“十公开”制度,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将全局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重新审核确定,对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一律停止和取消,完善了各种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政工纪检督察工作力度,及时纠正违反公安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落实责任。
四是按要求科学编制、公布公安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根据《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公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抚松县公安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安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明显,二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三是民生类信息发布量较少。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及时更新、逐步扩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信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2、强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3、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及时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