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二条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由监督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即由各部门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第三条 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第四条 设立行风征求意见卡。向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第五条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为0439--6230281。举报邮箱为:fsxjyjjcs@163.com。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