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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30R/2023-01699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标      题: 抚松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抚民函发〔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30R/2023-01699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标      题: 抚松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抚民函发〔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抚松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抚民20236

 

县依法治县办:

    2022年县民政局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实际,不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下基层。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社区活动,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到我局开展宣讲3次。扎实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形成党组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有效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一是推进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完善本部门政府权责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统一事项名称、编码等。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本部门自身实际,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部门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和“互联网+监管”为手段,加强我县民政领域,特别是社会组织领域的监管工作,做到监管精细、公开。四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了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五是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六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定期“抚松民政”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政策解读等也及时在平台更新。同时在平台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及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是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开展宪法法律学习系列活动。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讲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二是面向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知识考试 ,积极学习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重点聚焦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我局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到镇村两级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民政政策法规 ,全力提升城乡社区基层治理水平。

 (五)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我局通过结合民政特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加大了《慈善法》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对疫情防控工作捐赠力量,助力我县疫情防控大局。二是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管理。科学准确认定对低保、特困供养对象 ,强化对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动态管理 ,依法依规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坚持合法合规办理婚姻登记和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有效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观念 ,倡导丧事新办简办丧葬新风。四是依法依规管理社会组织。2022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99个,新增社团2个;社区备案73个,新增9个。社会组织申请受理办结率100%。积极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率达98%,年检合格率达100%,通过年检有效监督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活动。五是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健全了村(居)务监督机制,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民主事务决策、乡村振兴、村(居)务公开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民政执法事项移交后部分职能未完全理顺。二是民政系统服务对象人多事杂,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涉及社会层面广,化解手段有限,与县里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谁执法谁普法”、宪法法律学习结合起来,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四、下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媒体平台定期进行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展示。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

  (三)加强民政法治宣传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法制培训计划,依托“以案释法”讲座活动对我局全体成员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和重要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