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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21013569693K/2024-07637 |
分 类: | 其他 ; 通告 |
发文机关: | 抚松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标 题: | 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621013569693K/2024-07637 | 分 类: | 其他 ; 通告 |
发文机关: | 抚松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标 题: | 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4年10月24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抚松县财政局局长 韩加涛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综合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8.17亿元,同比增长8.87%;负债总额84.99亿元,同比增加1.34%,企业资产负债率71.92%;所有者权益总额33.19亿元,同比增长34.49%。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03.12亿元,负债总额40.25亿元,净资产总额162.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3.6%、2.76%。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森林资源:截止2023年底,依据国土“三调”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融合数据,抚松县林业局有4个国有林场、1个保护中心,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为1.9573万公顷,林地面积为1.9573万公顷,有林地面积为1.8444万公顷,有林地蓄积量为222.8616万立方米。
土地资源:截止2023年底,抚松县土地总面积为61.59万公顷。其中:耕地2.75万公顷,园地0.50万公顷,林地54.55万公顷,草地1.14万公顷,湿地0.0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6万公顷,水域0.99万公顷,水工建筑0.01万公顷,其他用地0.2万公顷。
矿产资源:截止2023年底,抚松县已发现各类矿产39种,包括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11种、非金属矿产26种、水气矿产1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矿产24种,已开发利用矿产9种,列入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矿产11种。
水利资源:截止2023年底,抚松县境内10公里以上的大小江河66条,分属头道松花江、二道松花江。全县水域面积99.33平方公里。全境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 26.747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5.216亿立方米,属水资源丰富地区。
二、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一是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国有资本权益总额32.6亿元,同比增长32.1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32.15%。
二是企业职工人数及人工成本、薪酬水平情况
2023年末县国有企业职工合计1,193人,本年实际发放职工薪酬总额为5,796.45万元,其中: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共计530.09万元;职工人均工资总额为4.86万元。
三是集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抚发集团薪酬方案执行《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抚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方案的批复》抚政函〔2016〕134号文件。抚发集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全年工资总额251.25万元,其中:董事长1人,工资总额50.36万元(含绩效工资16.94万元);总经理1人(任职于1月至6月;11月至12月),工资总额33.57万元(含绩效工资11.29万元);监事会主席1人,工资总额41.29万元(含绩效工资13.55万元);副总经理 3人,工资总额共87.25万元(含绩效工资29.44万元);董事会秘书1人,工资总额38.78万元(含绩效工资12.71 万元)。
国投集团薪酬方案执行2023年4月9日《抚松县人民政府2023 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国投集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全年工资总额121.5万元(含绩效工资60.75万元),其中:董事长1人,工资总额24.8万元(含绩效工资12.4万元);监事会主席1人,工资总额19.84万元(含绩效工资9.92万元);副总经理 3人,工资总额共59.51万元(含绩效工资29.75万元);财务总监1人,工资总额17.35万元(含绩效工资8.68万元)。
2023年,全域文旅集团高管由其他公司负责人兼任,未在该公司取得薪酬。
2.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布局。政府召开优化整合国有企业专题会议,推动国有企业集团战略重组,通过优化整合确定抚发集团为人参产业发展平台;国投集团为水利产业发展平台;全域文旅集团为旅游产业发展平台,稳妥推进国有资本资源的兼并整合,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二是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各类资产。通过全面清查资产工作,掌握国有企业的资产情况,包括土地、闲置房屋、供水供热等详细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对优质资产进行评估,逐项梳理,制定盘活资产方案,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着力激活企业资产效能,深度挖掘企业资产潜能,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最大程度实现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闲置资产价值释放。
三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具体要求,按人民银行金融端债务数据,对企业逐户梳理核对,全面掌握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定期调度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和经营性金融债务化解情况,制定融资平台清理整合方案、债权清收、债务化解方案,积极推进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四是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2023年度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报工作,不断提升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监管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注销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依照有关规定,任免企业负责人及外调工作,变更董事、监事等批复及外调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强化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严把资产配置关。按照《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抚财联发[2018]29号),从严监督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情况,对单位提出的配置要求,能通过调剂等方式解决的不重新购置,对于必须配置的,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和发展需求,严格把关。2023年共审核新增资产配置102项;二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近年来,一直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2023年共协调划转资产82项,资产账面价值2002.84万元,抚松县万良镇中心小学北山小学教室等(原值621,314.00元)从2020年起闲置,经我们协调划转给万良镇人民政府,万良镇政府将其优化再用,做为北山村乡村振兴工作使用,既盘活了国有资产又振兴了乡村经济;三是严控资产处置环节。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控制和审核资产报废年限,即使达到了报废年限,通过现场查看还能继续使用的设备仍要继续使用,或通过调剂等方式给其他单位继续使用,2023年共审批处置固定资产60项,处置收入41.89万元,全部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督促处置单位及时调整账务科目和资产信息系统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处置。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财资[2022]1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4月,制定了《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抚财字[2023]55号)并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下达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要求、程序、方式及收入等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3.有效盘活资产,加强资源统筹。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2023年6月,印发了《关于填报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未使用房屋、厂房、场地等工作的通知》(抚财字[2023]76号),填报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闲置和未使用房屋、厂房、场地等情况,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力度,经过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清查,共有待盘活房屋39处,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我县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将低效闲置资产按照“优化在用、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调剂则调剂”等处置方式进行有效盘活。
4.加强资产核查,提升管理水平。为切实做好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摸清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车辆的使用情况,提升和规范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结合省委巡察精神,根据县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核查工作最新部署要求,2023年5月,财政局与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下发了《抚松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核查工作方案》(抚财联发[2023]15号)的通知,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使用情况核查,梳理问题清单,经过两周时间,完成车辆核查工作。对本次车辆核查出的相关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进行自查整改。
5.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上线运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积极推进资产管理整合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部署,2023年10月,制定下发了《抚松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上线运行培训的通知》(抚财字[2023]159号)并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下达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岗位相关人员共184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强化资产管理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明确规范资产管理新系统的操作流程。做好会计核算及资产账务处理,严格落实“一物一卡一码”管理要求,妥善解决资产底数不实、权属不清等问题,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1.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农用地转用,保证项目用地需求。2023年,共受理农用地转用于征收12宗地,农用地总面积342.829公顷,其中取得批复1宗,面积0.607公顷。二是完善耕地保护考核责任机制。以田长制为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耕地保护政策,调动乡、村两级的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村民耕地保护意识。三是编制“进出平衡”方案。2023年度进出平衡地块共333个,涉及14个乡镇和88个行政村,其中拟转出耕地193块,总面积42.82公顷;拟转进耕地140块,总面积42.83公顷。《方案》实施后我县耕地面积增加0.01公顷,增加耕地均为旱地。四是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公布工作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司对2023年工作部署要求,成立县级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专班,保障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一是加强林地征地占用管理。二是抓好造林绿化工作。三是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四是积极积极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五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六是加强森林防火。七是加大林地保护力度,依法开展打击行动。
3.加强水资源管理。一是多举措保障水资源生态环境,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1)用水单位计划管理和全覆盖。2023年1月对全县自备水源取水户开展计划用水全程网办工作,计划用水下达总量3081.1972万m³,实际用水量2278.7168万m³,计划用水覆盖率100%。(2)严格取水户用水计划申报、技术审查和运行过程中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定额的取水户实行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经核定,2023年度无超计划或超用水定额情况。(3)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全面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2023年12月由县水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抚松县帝王木业有限公司等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截止目前各企业创建申报材料已提交省水利厅、省工信厅。待评审通过后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4)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抚松县已将非常规水利用量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抚松县2023年非常规水利用量指标为60万m³,实际利用量为203.64万m³(小型河流污水处理厂枯水期生态补水量),完成年度目标。(5)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根据《抚松县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确定头道松花江支流漫江、松江河以及矿泉水的生态流量目标。2023年11月10家通过分类整改验收,其中双河二级水电站属于保留类无需整改。二是严格地下水监管和水资源费征收。(1)严格执行《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方案》。截止2023年底,抚松县审批的地下水取水许可量为:1523.9361万m³,依据《白山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报告》未超过2023年地下水管控分配指标2806万m³。(2)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2023年度实际征收水资源费350.24万余元,全部上缴财政。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企业缺少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弱。我县国有企业多数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完成政府工作任务成立的,多为公益类、功能类国有企业,任命的企业高管多为原政府部门领导,缺乏市场化经营管理意识和责任,企业生存方式多依赖政府,运营成本费用高、经营效益低。二是国有企业底数不清。我县曾多次发文通知,要求理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的关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单位未主动上报,导致我县仍有部分企业未纳入统一监管。三是抚松县未独立设置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机构,没有机构人员编制,相关业务在财政局内设的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缺少具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等专业人员,严重缺乏财务、税务、法务等企业资产监管方面的风险防控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够强。一些单位制度执行不严格,日常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责任感有待加强;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尚无有效的管理办法,没有根据新的经济形势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造成资产管理不规范;三是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因历史年度资产管理不规范,导致各单位存在不少的历史遗留问题,部分资产年代久远,历经了多位领导的管理,责任无法划分,特别是房屋和车辆存在权属不清问题和账实不符问题。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由于受到相关项目整改影响,我县批而未供土地数量巨大。另外,近几年因疫情等原因,企业开发缓慢,也导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总量减少。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基础建设薄弱,难以满足生态建设的要求,可持续的林业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三是节水载体建设滞后。抚松县节水型社会工作虽有所进步,但节水行为规范体系有待提高,节水工程体系建设尤其是城镇生活节水工程建设力度不强,因投资有限,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全面规划进程滞后等原因,节水工程体系尚不完善产生节水企业建成率、企业节水改造等滞后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抓好国有企业资产监管
一是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认真总结“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经验,立足我县国企实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改革政策,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健全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持续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能,优化产业布局、聚焦做强做专主业,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高质量推动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二是编制全县国有企业名录。按产权关系从国有一级企业层面逐级向下梳理全县国有企业名录,形成清晰的国有企业产(股)权结构,建立全口径、全级次国有企业名录,按月动态维护国有企业名录信息,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底数,强化国有经济统计监测分析。三是推动设立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机构。学习先进市县国有资产监管经验,推动设立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机构,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更好地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提高和强化资产管理意识,使之在单位内部形成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氛围,通过加强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从而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按照省厅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我县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调剂、使用、处置审批程序,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建立资产调配统筹机制,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三是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基础管理。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力和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起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国有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加强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服务,对单位资产账、财务账和实物进行不定期的核对,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清查纠正,保证账实相符,家底清晰,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
(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一是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和继续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持续做好土地市场供地工作,积极做好土地供应服务,对闲置低效用地分类进行用地处置。二是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要实行林业与其他执法职能管理部门综合管护机制,继续开展多种专项打击整顿行动,加大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扩大影响范围,从根本上解决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提高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全民参与意识。结合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逐步形成全民共建、全社会参与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工作。三是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节水载体推进,在政策上、技术上帮扶用水企业采用更加节能降耗的手段或设施,建立节水评价管理台账,督促和落实有效利用水资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23年度抚松县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表
2.2023年度抚松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
3.2023年度抚松县国有企业资产利润表
4.2023年度抚松县国有企业资产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