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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069/2020-17010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标      题: 2019年度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069/2020-17010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标      题: 2019年度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度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2020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县管干部)、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标准,促进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研究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监督全县人员调配工作。

 (十四)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十五)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六)管理就业专项资金和公益性岗位。

(十七)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抚松等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调解仲裁与信访科(政策法规与监察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

纳入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抚松县就业服务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669.32万元,支出总计10,326.2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45.18万元,增长3.7%;支出增加2,298.8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2019年发放抚松县20182019年两年的公务员绩效。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6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1.71万元,占99.6%;其他收入37.6万元,占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2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8.65万元,占34.65%;项目支出6,747.60万元,占65.3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470.25万元,占96.97%;公用经费108.4万元,占3.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31.71万元,支出总计10,295.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1.93万元,增长3.9%;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9.13万元,增长29.08 %。主要原因:2019年发放抚松县20182019年两年的公务员绩效。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9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9.13万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2019年发放抚松县20182019年两年的公务员绩效。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9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01万元,占1.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8.61万元,占98.77%;农林水支出3.41万元,占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5.0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少量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58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8.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做预算调整,且2019年发放抚松县20182019年两年绩效奖金。

3.农林水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5.72万元、津贴补贴146.84万元、奖金57.95万元、绩效工资2,57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67,住房公积金70.67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21.14万元,抚恤金16.18万元,生活补助4.06万元,医疗费补助0.36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万元。

公用经费10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4万元、印刷费6.47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95万元、电费6.09万元、邮电费7.3万元、差旅费15.3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劳务费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3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占8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占19.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7万元,主要是用于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截至2019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主要是国内接待批次及人次均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检查工作用餐。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度我部门组织对就业专项资金项目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54.8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72.28%

(二)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854.8万元,执行数4,050.13万元,执行率为83%。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2019年执行就业补助资金4,050.13元,分别用于职业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岗补贴、就业平台等方面,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等各项指标保持稳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68万元,增长62.24%,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决算支出比较大,劳动监察大队由于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金额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2辆轿车,1辆其他用车,用途主要是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使用的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部门使用的所有“项”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科目说明)。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反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