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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069/2022-01729
分  类: 综合管理 ;  报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标      题: 关于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抚人社字〔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069/2022-01729 分  类: 综合管理 ; 报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标      题: 关于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抚人社字〔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关于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情况的报告

 

 

抚人社字〔202210 

              

 

市人社局:

我局收到中共白山市委 白山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实施办法》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政策落实情况,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一、人才综合服务方面

根据文件精神,按照五化建设标准,“一窗口统一出入”,只跑一次、统一办结的目的,建设多功能、多媒体、便捷式的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工作落实,安排部署政策业务经办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统一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我县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人才综合服务窗口。目前,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已完成初步设计规划。人才综合服务窗口的建设将为我县在诠释我县做好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用得好三篇文章上提供有力支撑,在人才生活服务保障、人才贡献待遇激励、主体引才育才三方面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人才贡献待遇激励方面

根据《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2.0版》文件精神,在县(市)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工作服务合同的博士和硕士,可分别申请认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按特设岗位聘任。2021年,抚松县人社局对我县各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人才进行分类认定,并对2021年首批人才分类认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照人才2.0分类认定标准,我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刘美良,符合B类人才认定标准,省级第十六批突出贡献专家崔丽艳符合D类人才认定标准

贯彻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和全省人才重点工作部署精神,我县开展了首批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破除学历、资历限制,围绕“土专家、田秀才”开展职称评定推荐工作。经过基层推荐、综合评议、集中公示等程序,向省人社厅推荐5名乡村人才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经过省人社厅专家组评议,我县有3名乡村人才通过了高级职称评审,其中徐怀友同时被评为乡村振兴十大杰出人才,柏连福、宋佳被评为乡村振兴优秀人才。抚松县人社局按文件要求,组织各单位及相关组织开展初、中级乡村振兴职称申报,参照省厅评价标准,依照省厅授权,组织开展乡村人才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组评审,乡村振兴专业技术资格通过20人,其中初级乡村人才15人,中级乡村人才5人,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了相应补贴。

三、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

根据《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文件要求及省人社厅部署,县、市人社部门逐级组织推荐申报,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初审、考核、答辩、公示等程序,我县吉林参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徐怀友的人参延续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入选吉林省第十七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获得重点类资助50万元。充分激发了我县创新创业人才活力

后续工作中,抚松县人社局会依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稳步推进,逐步落实,加强人才引进、激励、流动、培养、评价的动态管理,完善对接机制。确保我县人才创新创业政策落地有声、稳固推进,取得实效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