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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4年4月25日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