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住建局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
抚建字﹝2023﹞69号
各涉安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健全监管方法,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履职到位及我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及时“清零”,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倒查机制如下:
一、局机关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涉安科室安全检查过程中吃、拿、卡、要及粗暴执法、滥处滥罚、擅离职守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督查,对涉及行政处罚的卷宗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条款等进行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公正、行政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条款有效,有效维护执法严谨公正、文明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形象。
二、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各涉安科室工作人员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及时督促检查,局机关检查组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未落实整改的,将在我局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处分。
四、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科室负责人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我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各涉安科室负责人对其主管的行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排除。
七、各涉安科室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或对查处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执法人员将追究到底、倒查到底。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