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住建局落实监察建议整治方案
抚建字﹝2024﹞170号
局属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通过落实县纪委的《监察建议书》(抚松监【2024】25号)整改及汉纪亮违法案件认真检视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长期坚持加强机关干部纪法知识学习,坚决杜绝本单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发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以案促改落实整改,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建设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目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大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落实整改工作,以身边典型腐败案例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着力解决广大住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局廉洁从政和作风纪律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以案促改落实整改教育活动,使住建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全面查找重点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监控体系,系统监督管理的漏洞和制度机制缺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更好落实,形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有效遏制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活动对象
县住建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局属各企业全体工作人员。
三、以案促改内容
按照县监委的监察建议书要求,一是我局将于近期,分别组织召开了专题个人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专题个人上,局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汉纪亮违法案件认真检视问题,主动“照镜子、正衣冠”,结合自身实际谈认识,找不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局机关党支部的党员要认真汲取汉纪亮违法案例的教训,在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做守规矩、讲纪律、敬国法的党员。二是我局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县纪委的监察决定书文件要求,制定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方向(如该案件结案后需办理国有公司性质,将按照县政府有关划转国有企业文件要求,及时向所属部门划转;如全体职工要求改制,将督导该企业及时完成改制程序),作为行管部门督促该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在建设项目的监理职责,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三是,将在近期组织住建局全体职工学习汉纪亮违法案件,用身边的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以案促改落实整改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
2、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要切实把以案促改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抓好落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紧密结合,联系实际。
要把以案促改落实整改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单位、本科室、本人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