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抚松县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组的通知
抚交发〔2024〕121号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抚松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相关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县局决定成立抚松县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组成
组长:武 强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员:安丰辉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办室
负责人
聂日成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宋婷婷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县局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组成员由局质监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的执法工作,其他农村公路相关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仍由局质监办负责。工作组根据局质监办制定的监督计划进行执法工作,质监办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工程执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依据和技术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内业资料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执法资料归档整理等相关执法工作。
二、工作组职责
(一)监督检查各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各从业单位是否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三)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四)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五)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六)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七)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八)监督检查各从业单位相关内业资料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是否能及时的完成,是否格式规范,内容齐全,归档有序。
抚松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