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
抚农办发〔202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民产业就业增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县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下同)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出行要求
1.补助对象。包括到省外以及省内县外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且外出务工时间至少满3个月(含3个月,下同),年底计入本户务工收入。申请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的人口必须是本乡镇行政村辖区内的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标注为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不能申请享受此项补助。
2.出行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客运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不含出租车、私家车。
二、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来源
1.省外务工就业补助标准。对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年度内给予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800元,对省外稳定就业6个月(含6个月,下同)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1600元。
2.省内县外务工就业补助标准。对省内县外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年度内可给予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300元;对省内县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年度内可给予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600元。
3.补助资金来源。可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按要求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
三、申报资料和程序
结合我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实际情况,实行月统计制度,由乡镇负责每月统计一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务工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交通补助。
(一)脱贫劳动力申请。省外或省内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只需提供以下五种外出务工佐证资料中任意一种即可申报:
1.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
2.务工单位发放三个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或电子截图;
3.务工单位开具的三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
4.务工负责人出具的务工证明和本人承诺、务工现场照片等信息;
5.自行外出务工者在务工地具有明显特征或出站口的照片和务工现场照片(各一张,共计两张)。
具备以上条件后,脱贫劳动力提供户籍所在地与务工地之间乘坐交通工具票据,作为交通补助金额凭证。但交通费票据不作为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必要条件,若因票据丢失或超出交通部门票据保存时限等原因无法提供所乘坐交通工具票据的,以列车或者客车售票官网查询脱贫劳动力所在地到务工地区间的火车硬座票价和普通汽车票价为依据,提供车票价格截图,作为申报交通费票据依据。
(二)村级审核。经所在行政村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或包保帮扶工作队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核实确认后,出具省外或省内县外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务工收入证明(见附件1),并在村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可以申请往返交通补助。
(三)县级审定。对经村级审核公示后的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人员名单(见附件2)及申报材料,由乡镇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核实是否符合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身份。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申请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由乡镇负责及时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是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的有效措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乡镇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由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发挥衔接资金效益。由县人社局加强同省外及省内县外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外出务工就业服务。各乡镇要把落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宣传,组织指导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及时申请补助,确保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
(二)加强台账管理。各乡镇要做好务工情况统计工作,全面摸排外出务工人员,精准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就业地点、务工类型、岗位工资、带动家庭收入等信息,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取得实效。
(三)加强调度督导。县农业农村局每月调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无遗漏现象发生。对工作推进缓慢、履职尽责不到位、群众反响强烈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申请补助,严格审核务工佐证资料,如实出具务工收入证明,于6月底之前,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人员名单(见附件2),以及务工收入证明(见附件1)、务工佐证资料、村内公示照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申报人员的身份信息。
附件:1.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证明(参考模板)
2.抚松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往返交通补助人员统计表
中共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