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
一、基本情况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为行政机关,全局共198个编制,218人,行政编制16个,实有14人;事业编制181个,实有199人;机关工勤编1人、混岗4人。领导配备1正3副(借调铁建办1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行政科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农业发展科、农村管理科、渔业和畜牧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监管科、法规科;事业站所14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农村能源环保监测站、农机技术推广管理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畜牧业服务中心、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二、主要职能: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全县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承担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畜牧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人参产业发展管理。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人参和中药材科研攻关,协调人参和中药材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
十七、承担全县农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议和文电等工作。负责人:曲桂华电话:6858090
(二)农业发展科。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人:宿灵田 电话:6858066
(三)农村管理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人:王宝亮 电话:6858035
(四)渔业和畜牧业管理科。拟订全县畜牧业、渔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战略。负责人:李梅校 电话:6858077
(五)质量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资粮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人:徐岩 电话:6858035
(六)法规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人:卢艳冰 电话:6858035
四、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磊同志: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勇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千村示范”、重点示范特色村、松花江生态经济带重点村及沿线环境提升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债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宣传、新闻发布、扫黑除恶、绩效考核及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工作;负责人事科日常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边境村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以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经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党办、人事科、工会、农村管理科、壮大村集体经济办公室、人居环境治理办公室、项目办二、抚松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秀荣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一产提质增效;粮食、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及创建工作;负责科技强农、数字农业等工作;负责局帮扶工作;负责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普法宣传教育、软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黑土地保护、园艺特产、农业现代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协调农垦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肥料、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业以及渔业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农业发展科(特产科)、法规科、渔业和畜牧业管理科、帮扶工作队、信息中心、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参产业发展科(率先办)、抚松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抚松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抚松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抚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万时锋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乡村建设项目谋划与实施;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乡村“百村提升”及项目实施管理;负责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调度、产业振兴专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
分管科室及单位:项目管理科、百村提升管理科、抚松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抚松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田文刚同志:协助局长负责畜牧业经济发展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抚松县畜牧业服务中心、抚松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抚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畜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玉明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动物防疫工作。
分管抚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畜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宗山同志:协助局长负责能源环保(厕所革命)工作;信访工作;畜牧执法工作等。
分管能源环保监测站,信访,综合执法三中队(畜牧执法),畜牧业管理科。
二级主任科员刘春平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指导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安全科、招商引资办公室。
三级主任科员王崴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产业化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保密、财务、档案管理、文电、固定资产、审计以及农业涉外事务等工作;负责对上争取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县域经济综合协调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办公室(财务、文秘)、项目办一、产业化办公室、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管理科、县域经济办公室。
四级主任科员徐金辉同志: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后勤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
五、下设事业单位及地址电话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主要职责:
1.制订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实用新技术的科技培训。
3.向全县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
4.对新引进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5.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科技示范户和农民技术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056 负责人:刘美良
农民科技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初训、复训及各类农用机械操作手培训;
2.负责农机系统内的各类人员培训及农机销售、修理从业人员的培训;
3.负责全县农业中等教育招生及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绿证教育、教学管理、阳光工程培训等工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115 负责人:郑刚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农村“三资”管理
2、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授权)
3、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4、负责农户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
5、承担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
6、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7、承担农村经济法规和支持宣传
8、协助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011 负责人:石少英
农村能源环保监测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环保监测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并积极进行农业生态试点为生态农业建设探索路子维护生态平衡。
2.负责全县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资源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域开发实验区工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199 负责人:于鸿
农机技术推广管理总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农机化管理和发展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
2.负责农机技术人员培训,组织技术交流、推广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对全县农机修配网点的证件核发,编制农机化科研项目和技术引进、选型、实验、示范。
4.组织汇集和交流农机化信息,负责农机化统计调度工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030 负责人:雷文艳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渔港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处辖区内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033 负责人:何辉
水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负责水产品技术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108 负责人:孙向东
畜牧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畜牧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213216 负责人:刘玉明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地址:抚松县北新区鹿鸣街96号 电话:6858127 负责人:孙勇刚
六、办公时间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