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面积公示
按照《吉林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白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白山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提升地膜回收水平,本年度在全县开展抚松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现抚松县芮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发服务专业合作社项目作业任务已实施完成,作业地点为 兴参镇顺兴村,地膜铺设面积400亩,每亩补助90元,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有效使用时间在60天以上(后附作业地块明细)。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7 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实名来信来电反馈。
联 系 人:于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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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