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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抚松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及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5〕19号)要求,现就公开遴选2025年抚松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优先支持县域内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各级田间学校(田间学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社会培训机构等。 (二)基本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培训相关业务范围,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2、培训能力:拥有稳定的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场地、实训基地及现代化教学设备。 3、管理规范: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档案管理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2025年7月30日前) 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审批表》(附件)。 提交营业执照、师资证明、培训业绩等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审(2025年7月30日-8月3日)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 (三)公示确认(2025年8月4日-8月8日) 评审结果通过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并纳入培训机构库。 三、培训任务及要求 (一)2025年常规培育66人,其中人参种养技术提升培训,重点围绕人参种植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开展培训,助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培育30人;五味子种养技术提升培训,重点围绕五味子种植技术开展培训,助力其高质量发展,共培育36人。2025年专题培育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育30人,重点围绕高效飞防植保开展培训,着力培养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共培育30人。 (二)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开展培训,突出实践技能和产业发展需求。培训结束后需提交总结报告、学员档案及资金使用明细,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监管考核。 四、材料提交 请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抚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9-6858137 附件: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审批表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