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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4-06951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4]22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4-06951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4]22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抚林字[2024]225号

全县林草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中秋、国庆假期,各类旅游、演出、研学等活动频繁,林区内人流激增,加之全省进入秋季防火期,多项工作任务进入攻坚阶段,导致安全风险持续增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分析评估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能够落实落地。始终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突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做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活动同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着力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研判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特点,聚焦营造林生产、木材采运、红松打塔、森林草原防火、林草危险化学品、林草旅游景区景点、国有林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外业工作等林草安全生产重要领域,着力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整治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力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围绕查什么、怎么查、怎么改,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做到统筹推进、标本兼治。

  三、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党委(党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会议学习、网上教学等多种方式,学习《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等安全生产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强化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抓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布设宣传旗、条幅,发放宣传单,利用各类媒介和平台发布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宣传林草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抚松县林业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