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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4-09765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4]29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4-09765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4]29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关于印发《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

  抚林字[2024]298号

各国有林场、母树林保护中心、各乡镇林场:

  为确保林木采伐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现将《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

  抚松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17日

  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

  根据《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冬季林木采伐安全监管的通知》吉林安办〔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抚松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安全管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化的管理和全方位的安全措施实施,最大程度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采伐作业效率,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安全生产及防范措施

  1、采伐作业:要严格禁止锯手伐树时不打安全道、不戴安全帽,不伐迎门树,大抹头等违规作业方式。在50米范围内,严禁采伐、造材、集材、运输等工作同时进行。在采伐作业区外明显处要设立警示标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伐区。

  2、集材作业。对集材人员要全员培训,严格遵守各项规程,集材道要有专人看冰湖、撒灰做好防滑,并在集材道、线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现场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每个现场都要有安全员),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3、装车归楞作业。山场装车时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长、不超载、不偏重。山场归楞作业时应大小头颠倒,愣头排列要整齐,间距1.5米,楞高2-3米,归楞时不准用人扛。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

  4、运材作业: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驾驶室搭乘、捎脚、运行超速、运材车不捆腰绳的违章行为。做好本单位车辆管理,做好车辆的检修和保养,坚决杜绝有问题的车辆上路作业。

  5、各单位必须与承包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高危工种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运材车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数额风险抵押金,运材结束后,无违章作业给予全部返还。

  6、要为生产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购买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

  7、在采伐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入内”“危险区域”“注意安全”等标识牌,提醒无关人员远离作业现场。

  8、搞好内业基础建设,把基础资料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记录、台帐、档案、卡片,文件等安全资料整理和归档,及时准确地为安全管理提供完整、清晰的可靠性信息。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采伐现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采伐作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主页区域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及时救援、妥善处理,不得谎报瞒报。

  抚松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