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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5-00701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林业局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5]2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5-00701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林业局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5]2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关于印发《抚松县林业局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抚林字[2025]27号

各国有林场、母树林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现将《抚松县林业局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松县林业局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吉林安办〔2024〕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抚松县林业局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依据《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于2025年3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一)明确报告内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从业人员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内容,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人的不安全行为:如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2.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像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未定期维护检测等情况。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场所风险评估不足、危险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等。

  4.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等。

  (二)规范报告流程。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从业人员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流程,在本单位内部实现事故隐患的查找、报告、排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并定期公开公示。生产经营单位在本单位设立受理内部报告的机构或人员,并灵活采用微信小程序(省安委办在“吉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小程序的基础上,增设了“内部报告”功能,各生产经营单位可自行注册使用)、电话、邮箱等多种报告受理方式并对内公布。要明确奖励标准,根据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分档给予奖励,并明确适用提高奖励标准的情形;要明确报告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和程序,确保员工报告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启动排查,第一时间组织整改,避免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

  (三)认真核查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核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四)设立专项资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畴,用于保障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五)信息公开公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对通过内部报告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从业人员予以公示表扬,并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教育培训考核。各生产经营单位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各岗位员工熟悉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同时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落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员。本单位要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员工报告的事故隐患,属实的要立即整改,难以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二)强化宣传普及。我局将会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公布相关案例,提升社会公众知晓覆盖面。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宣传教育,利用教育培训、全场大会等形式,宣传普及到每一个员工,落实到最小单元,提高员工主动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将会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制度制定、资金保障、台账建立等情况一并纳入检查内容,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内部报告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四)完善内外衔接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工作,做好对内报告和对外举报两项制度的有机衔接。从业人员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报告,本单位未及时处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从业人员在岗位职责外发现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有权向本单位报告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强化督导考核。我局将会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工作。自2025年起,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

  抚松县林业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