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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5-01038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标      题: 抚松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5]4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861M/2025-01038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标      题: 抚松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林字[2025]4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松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林字〔2025〕48号

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集体林场: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现将《2025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抚松县林业局

  2025年3月6日

  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长春市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强化对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和应对。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充分展示我省森林火灾预防的积极实践和显著成效,彰显林草人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精神,激励林草行业人员不懈奋斗、勇毅前行。广泛普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迫切需要的森林火灾预防知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并踊跃参与森林火灾预防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省顺利达成连续4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特别是全力保障“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切实守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宣传基础设施

  全面完成各类宣传物布设、维修及维护工作,尤其在农林交错区、村屯、入山口、景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确保宣传物设置醒目、布局科学合理,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1.及时完成各类固定宣传物的布设和更新维护。如防火碑、牌、“虎威威”等,确保外观整洁、信息清晰。同时,规范防火条幅内容,使其形式得体;科学选定防火旗阵位置,合理控制密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完成各类宣传装备的检修维护工作。认真检修维护大喇叭、户外音箱、大屏幕等各类宣传装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完成宣传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和工作规划。定期维护保养宣传车辆,确保车内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出入库及维修保养记录登记。合理规划路线,明确工作区域和时段的宣传任务。

  (二)构建全媒体宣传网络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同时借助新媒体的即时互动、双向交流的独特优势,实现两者的深度融合与优势互补,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通过打造全天候、立体化、广覆盖的宣传传播体系,进一步优化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提升便捷性,增强公众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参与感和互动性。

  1.坚守传统媒体主阵地。稳固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渠道,进一步深化与各类媒体的合作,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为常态。充分发挥手机短信覆盖范围广的独特优势,定期向社会公众发送提醒,做到信息触达“无死角”,同时,在景区、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宣传设施上,布设宣传物,持续播放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与完善,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2.构建新媒体传播矩阵。积极借助自媒体平台的传播活力,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展示防火工作成果,实现信息的高效传播。搭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小红书、快手、微博等多平台主题账号,通过制作生动简洁、富有创意的短视频,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防火知识与工作进展,方便公众理解与传播。运营过程中,要坚持持续进行优质内容创作与更新,注重互动和反馈不断优化内容。严格把控内容质量,加强内容管理,坚决杜绝内容良莠不齐、信息不实、过度炒作、“标题党”等不良现象,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避免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三)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1.重要法规政策宣传。全面解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规条例,以及国家、省、属地关于防控工作的最新政策安排和部署要求,帮助群众全面掌握主要法规政策要点。

  2.理论知识要点宣讲。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火“四问”、“三管三必须”等理论知识要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对象主要面向林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承担包保任务的领导。同时结合宣讲内容,开展理论知识测试,确保入脑入心。

  3.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宣传。重点宣传追思祭祀移风易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禁烧,严禁出游人群林内用火吸烟,严禁各类林区作业人员违规用火。普及禁火规定、处罚标准与举报奖励机制,加大12119报警电话宣传。严格落实防火检查,确保人员、车辆依规接受检查,不让火种进入山林。

  4.典型案例及扑火安全宣传。重点宣传近年来国内四川等地有扑火人员伤亡的火灾典型案例、去年美国洛杉矶森林火灾案例,加强负面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克服麻痹思想。重点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宣传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作为最高准则。

  (四)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

  1.重点区域:针对林缘村屯、林农交错区域,林内墓葬集中区、新增孤坟等。边境地区、偏远乡镇、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厂矿工区、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等。林区街道、社区、集市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加密巡护路线和频次,及时排查各类火源隐患,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2.重点人群:针对重点人群强化监管。对社会闲散人员、儿童、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实行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进行重点监管。

  三、主要宣传活动

  (一)开展防火重点时段宣传活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5月12日)。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6日)、劳动节期间(4月29日至5月5日)、中秋、国庆双节期间(10月1日至8日)开展防火宣传周活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不同模式的大型宣传活动。特别是宣传日、宣传周要主题鲜明,有针对性。

  (二)开展防火“五进”宣传活动。开展“进学校、进村组、进厂矿、进机关、进景区”等宣传活动,对职工、游客、务农人员等,依据职业不同特征,有的放矢,制定专属宣传内容,通过趣味问答、现场互动、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讲解防控知识,耐心解答疑问,加深体验感与参与感。

  (三)开展防火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森林防火瞭望员日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对一线人员进行慰问,慰问活动要全力满足实际需要,解决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避免形式主义,切实为一线人员带去真切关怀。

  (四)开展其他形式宣传活动。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全面覆盖、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实现全省连续4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决胜之年,宣传工作需紧紧围绕这一核心目标展开,突出使命担当,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推动社会化防火工作稳步前行,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坚实屏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环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尽的宣传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将各项宣传任务精准分解,具体工作明确到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宣传工作组织有序、成效显著。

  (二)浓厚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无死角、求实效的系列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禁止行为,真正使《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积极加大广播宣传报道力度,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探索新颖的宣传形式,结合新媒体平台特点,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严格监督管理。宣传工作已纳入林长制综合考核体系,各单位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宣传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物档案管理,依据宣传物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严格把控各类宣传物和宣传报道内容,确保相关要求和数据准确无误,杜绝低级错误,我局将随时对宣传物档案进行调度。要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发舆情炒作。

  (五)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并依据县林业局要求,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