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水利局关于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吉林
段TJ-6标6#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
抚水字【2022】141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吉林段TJ-6标段项目经理部委托吉林省禹辉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吉林段TJ-6标6#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进行了修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项目实际,作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抚松县仙人桥镇温泉村,坐标为东经:127°11′24″,北纬42°8′23″。本项目取水用途为生产及生活用水,由于本项目区市政自来水管网未覆盖,地表水不具有利用条件,所以在项目区内新建水源井1眼,井深233m,井径:190mm。采用水泵提水至站内蓄水池内,经管道输送至各生产、辅助生产、锅炉、实验室和生活用水等各用水单元。年取水总量为18424m?,取水保证率90%,日最大取水量0.0015m?/s(127m?/d)。
项目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年产量15.35万m?,生产用水定额0.12m?/m?,企业生活用水人数定员44人,办公楼12人,生活用水定额40L/人·d;住宿32人,生活用水定额120L/人·d,符合《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2/T389-2019)标准。
二、同意取水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符合水资源条件,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取水方案可行,水质符合本项目用水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取水具有合理性。
三、同意取水水源可靠性分析
本项目取水从水质、水量上能够满足用水要求,且取水方式合理可行、取水安全有保障。因此,可以确定按批复的取水许可量进行取水,项目取水具有较高可靠性。
四、同意取水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论证范围内无其他已审批的取水工程及用户,所以一般情况下对其他取水户条件没有影响。
如本项目取水对其他户条件产生影响,本项目所在单位承诺及时并主动与受影响的取水户进行协商,采取适时适量减少取用水等措施,以保障其他取水户的用水权益。
五、同意水资源保护措施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的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符合实际、合理,加强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节水水平符合水资源管理政策要求,落实节水“三同时”和“四到位”制度。
六、同意退水方案及退水影响分析
该项目混凝土拌合不产生废水,辅助生产的洗石机和洗砂机所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 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化粪池中,锅炉废水 属于清洁下水,一部分用于浇碴消耗,另一部分回收利用,用于洗车等。实验室产生的废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处理运送至当地农户作为肥料。
本项目日污水排放量为4.77m?/d,年排放量为897m?/a。
退水对当地水功能区、第三方取水用户和环境生态影响很小,不需要采取补偿措施。
七、相关建议
(1)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执行计划用水。
(2)加强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约用水教育和培训,提高环保和节水意识。
(3)严控污水处理池防渗漏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
抚松县水利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