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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21013569888D/2023-01925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 ; 报告 |
发文机关: | 抚松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抚松县水利局关于上报《抚松县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抚水字【2023】69号 抚水字【2023】6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1日 |
索 引 号: | 11220621013569888D/2023-01925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 ; 报告 |
发文机关: | 抚松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抚松县水利局关于上报《抚松县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的报告 | ||
发文字号: | 抚水字【2023】69号 抚水字【2023】6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1日 |
抚松县水利局关于上报
《抚松县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
复核技术资料的报告
抚水字【2023】69号
市水务局:
按照《吉林省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吉水考办〔2022〕11号)的通知,完成了自查报告复核技术材料,综合我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形成本报告。
一、目标完成情况(总分:30分,得分:30分)
(一)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得分:12分)
2022年全县用水总量为3583万m?,按水资源类型划分:地表水2227万m?、地下水1279万m?、非常规水源77万m?。按用途划分:农业用水164万m?、工业用水612万m?、居民生活用水1936万m?、服务业用水711万m?、生态用水160万m?。用水总量低于控制目标4298万m?。
相关数据来源《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
2022年度用水总量低于年度控制指标得分为12分。
支撑材料清单:《抚松县2022年水资源公报》、《白山市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含非常规水利用量)的通知》。
(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得分:11分)
1.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目标
2022年全县万元GDP总值114.12亿元(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用水量(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为29.99立方米/万元,较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36.70立方米/万元,下降了18.28%。完成下降率3.3%的任务指标。
相关数据来源县统计局2020年、2022年经济数据及《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中的用水总量(不包括生态环境用水量)。
计算公式为:3423万立方米/114.12亿元=29.99立方米/万元。比2020年下降18.28%。得分为4分。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
2022年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为9.23亿元(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用水量(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为66.31立方米/万元,较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111.05立方米/万元,下降了40.29%。完成下降率3.6%的任务指标。
相关数据来源县统计局及《抚松县2021年水资源公报》。
计算公式为:612万立方米/9.23亿元=66.31立方米/万元。比2020年下降40.29%。得分为4分。
支撑材料清单:县统计局相关数据及《抚松县2021年水资源公报》。
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
抚松县没有灌区,所以此项指标合理缺项,得分为3分。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
全市参与省级考核的水功能区34个,达标20个,去除一个排污控制区不参与考核计算,达标率60.61%,达到考核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总得分:30分。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总分:70分,得分:60.55分)
(四)吉林省节水行动方案推进(得分:4.5分)
1.落实吉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情况
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吉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抚松县制定了《抚松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抚水联字〔2020〕07号)、《抚松县节约用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抚政办函〔2020〕50号)。
2.节水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情况
依据《2022年度抚松县政府绩效考核通知》,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支撑材料清单:《抚松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抚松县节约用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2022年度抚松县政府绩效考核通知》
(五)用水强度控制实施(得分:7.5分)
1.用水单位计划管理和全覆盖情况
2021年12月抚松县水利局向县管取水户下达《关于报送2021年度用水总结和2022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抚水函字〔2021〕37号),覆盖率100%;2022年1月抚松县住建局向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内日取水量5m?(含5m?)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下达了《2022年度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抚建字〔2022〕3号),覆盖率100%。
2.用水定额执行情况
2022年抚松县按照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取水户34户。受理取水许可事项120项,其中新增取水许可114项、延续(变更)3项、完成技术审查未验收3项。严格用水计划、技术审查和投产运行过程中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定额的取水户不予受理或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经核定,2022年度计划取水户、新办取水户、延续取水户无超计划或超用水定额情况。
3.节水评价开展情况
抚松县2022年度共有2家企业通过节水评价,并建立节水评价台账,节水评价开展情况符合产业要求。
4.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及漏损率下降情况
《抚松县中心城区(抚松镇)供水管网及分区计量改造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申报,项目总投资8614.6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2022年6月发行了3000万专项债,现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办理施工许可,预计2023年春季施工。为了减少漏水率,2022年3月抚松亿源供水有限公司配合英迪测漏公司对区域内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及修复,管网漏失率下降5%。
支撑材料清单:《2022年计划用水台账》《抚松县水利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用水总结和2022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抚松县兴隆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白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40万m?商品混凝土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吉林段TJ-7标1#拌合站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抚松县2022年度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登记台账》《抚松亿源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改造及漏失情况说明》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得分:11分)
1.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7月15日《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中,抚松县被认定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2.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
抚松县水利局于2020年12月21日被省水利厅命名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抚松县蒲春河水电站于2021年11月24日被白山市命名为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抚松县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已全部建成。
3.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包括节水型高校建设情况
抚松县共有县直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78个、无中专以上学校,经过申报和评估,认定40个单位符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标准,建成率达到51%。
4.节水型企业建设情况
2022年10月24日省水利厅 省工信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吉林省节水型企业的通报》(吉水资联[2022]172号),授予农夫山泉抚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2022年度吉林省节水型企业”荣誉称号。
5.节水型小区建设情况
抚松县共有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43个,经过申报、评估,认定9个小区符合节水型小区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
6.畜牧节水示范场建设情况
2022年5月20日,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抚松县水利局制定了《抚松县节水示范畜禽养殖场(企业)创建工作方案》,于7月份完成抚松县三得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抚松精气神有机农业公司申报工作。
支撑材料清单:《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名单公告》《抚松县水利局节水机关认定公示》《吉林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达标名单》《关于命名第一批(2021年度)白山市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的通报》《关于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的通知》《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松县水利局关于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结果的通知》《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工信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吉林省节水型企业的通报》《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抚松县水利局 抚松县《节水示范畜禽养殖场(企业)创建工作》方案》《抚松精气神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节水示范畜禽养殖场(企业)申报书》《抚松县三得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节水示范畜禽养殖场(企业)申报书》
(七)节约用水监管(得分:2.7分)
抚松县无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依据白山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白山水函〔2022〕85号),确定纳入抚松县工业用水单位三家、服务业用水单位三家。
支撑材料清单:《关于调整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八)非常规水利用情况(得分:3分)
1.抚松县已将非常规水利用量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抚松县住建局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了《抚松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规划内容中明确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的相关任务及措施。
2.依据白山市《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含非常规水利用量)的通知》(白山水联字〔2022〕7号)的指标规定。抚松县2022年非常规水利用量指标为45万m?,实际利用量为76.5829万m?(其中:污水处理厂生态补水量76.3092万m?、2022年通化尊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抚松县大方铁矿矿坑水利用量0.2737万m?),完成年度目标。
支撑材料清单:《白山市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含非常规水利用量)的通知》《抚松县城市市政基础实施“十四五”规划》《抚松县小型河流污水处理厂生态补水及污水检测报告》《2022年通化尊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抚松县大方铁矿矿坑水利用统计表》
(九)节水宣传教育(得分:1.75分)
2022年,受疫情影响,抚松县水利局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为主题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工作。通过抖音、快手、微信等APP向企业、学校、社区、社会推广《公民节约用水行动规范》宣传片、《节水中国》主题曲、节约用水宣传展报、《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节水常识。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官网“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活动专栏发布活动展板及活动简介。
支撑材料清单:《抚松县水利局开展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和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总结》
(十)江河流域分水(得分:1.5分)
严格执行省、市水量分配方案,配合开展跨市(州)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提供县域用水总量及各行业用水情况。
(十一)水资源调度(得分:1分)
配合完成省、市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计划编制,提供县域用水总量及各行业用水情况。
(十二)取用水监管(得分:7.6分)
1.深入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委托吉林省银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抚松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涉及全县113个项目206个取水口,于2022年底完成全部整改,发放取水许可证104套。
2.抚松县严格取水许可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受理、审查、验收等工作。为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2022年9月起,取水许可受理、审查、验收等工作已移交县政数局。
支撑材料清单:《取水许可证登记台账》(含农村供水)《抚松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吉林省抚松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评审意见》《抚松县水利局取水口整改提升情况统计表》
(十三)监测计量与统计(得分:2.5分)
1.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情况
依据《吉林省2022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计划》,搭建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系统,计划为自备水源取水用户安装38套超声波流量计,将取水户取水信息全部传送至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截至2022年底已初步完成24套,预计2023年6月底完成全部流量计及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平台建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基金共计90万元,其中:1、节约用水宣传6万元;2、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方案编制费8万元;3、县管取水户取水计量设施改造55万元;4、节水机关改造16万元;5、农村供水工程流量监测设备5处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已全部完成。
2.《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
抚松县已建立健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中基本单位名录库,按季度组织相关取用水单位统计、上报取用水量。2022年度统计报表填报率100%。
支撑材料清单:《关于抚松县2022年节约用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抚松县2022年度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台账》
(十四)水价改革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得分:3.5分)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
2022年抚松县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2.水资源有偿使用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2022年度实际征收水资源费1564.71万余元,其中包含追缴往年陈欠1039.99万余元,全部上缴财政。
支撑材料清单:《2022年度水资源费征收用水量登记表》
(十五)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情况(得分:2分)
1.重点江河生态基流保障情况
抚松县于2020年5月编制完成《抚松县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确定头道松花江支流漫江、松江河以及矿泉水的生态流量目标。以松山水库、小山水库作为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确定4~9月最小生态流量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20%考虑,其他月份最小生态流量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考虑,矿泉水以涌泉口为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确定实际涌出量扣除枯水年涌出量的70%为生态流量。
2.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2022年8月17日抚松县水利局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了抚松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技术咨询会议,对已建成12家小水电站中的11家进行生态流量核定,结合各水电站所在河流实际情况,确定了最终核定成果。
支撑材料清单:《抚松县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抚松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意见》
(十六)地下水管理(得分:4.5分)
1.2020年7月编制完成了《抚松县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方案》,方案中确定了2025年、2030年地下水、矿泉水和地热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局部重点防护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地下水管理指标。截至目前,抚松县审批的地下水取水许可量未超过地下水管控指标。抚松县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
2.截止2022年底抚松县审批的地下水取水许可量为:1229.4066万m?,依据《吉林省地下水水量指标分解表》未超过2025年地下水管控分配指标2662万m?。
3.2022年抚松县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对区域内进行全面巡查,共发现未按相关规定取用水问题19处,本着即查即改的方式,分别以取水口封填、补办取水手续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成。
支撑材料清单:《抚松县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方案》《白山市用水总量控制报告》《取水许可证登记台账》(含农村供水)
(十七)水源地保护(得分:1.5分)
抚松县建立完善区域水源地名录,完成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其中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两处,已编制完成了《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工作。水源地界桩、界牌、警示牌、视频监控等设施完整,运行正常。抚松县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
支撑材料清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水质检测报告》、水源地界桩、界牌、警示牌、视频监控等设施照片。
(十八)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得分:4分)
按照水利部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和2021年度吉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相关要求,对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取用水统计台账不规范,未包含所有纳入管理取水户,个别取水户水量与用水统计直报系统不一致;二是部分取水户电子证照信息与原证不符。三是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四是用水户用水计划执行工作(检查、核定或考核)需要加强;五是部分取水户未按取水用途分表计量。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总得分:60.55分
抚松县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分30分;制度建设情与措施落实情况自评分60.55分。2022年度抚松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评得分为90.55分,自评等级为优秀。(见附表)
三、相关附表
附表1-1 2022年度抚松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统计表
附表1-2 2022年度抚松县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统计表
附表1-3 2022年度抚松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统计表
附表2 2022年度抚松县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统计表
附表3-1 2022年度抚松县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附表3-2 2022年度抚松县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信息表
附表4 2022年度抚松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统计表
附表5 2022年度抚松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附表1-1
2022年度 抚松县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统计表
年份 |
用水总量(亿m3) |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按2020年可比价计算) |
|
当年价 |
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 |
||||
2020 |
0.3909 |
106.5 |
— |
36.70 |
— |
2022 |
0.3423 |
115.6 |
114.12 |
29.99 |
18.28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用水量应采用“用水统计直报管理系统”的用水总量扣除生态环境用水量。
(2)经济出现负增长的需单独注明。
附表1-2
2022年度 抚松县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表
年份 |
工业用水量 (亿m3) |
工业增加值(亿元)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按2020年可比价计算) |
|
当年价 |
按2020年可比价折算 |
||||
2020 |
0.0764 |
6.88 |
— |
111.05 |
— |
2022 |
0.0612 |
10.05 |
9.23 |
66.31 |
40.29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工业用水量应采用“用水统计直报管理系统”中的工业用水量。
(2)经济出现负增长的需单独注明。
附表1-3
2022年度 抚松县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统计表
全市(州)多年平均降水量(mm): 2022年度全市(州)平均降水量(mm):
灌区规模与类型 |
个数 |
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
实际灌溉面积(万亩) |
灌溉用水量(亿m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 |
大型灌区 |
|
|
|
|
|
中型灌区 |
|
|
|
|
|
小型灌区 |
|
|
|
|
|
纯井灌区 |
|
|
|
|
|
总 计 |
|
|
|
|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灌区规模按照灌区设计灌溉面积划分,大型灌区是指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中型灌区是指1万(含)~30万亩的灌区,小型灌区是指小于1万亩的灌区,纯井灌区是指以机井为唯一或主要水源的灌区。
(2)灌区个数是指全行政区范围内不同规模灌区的总数量,大中型灌区个数应与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内的数量一致。
(3)有效灌溉面积指当年全地区范围内各规模灌区的总有效灌溉面积。
(4)实际灌溉面积指当年全地区范围内各规模灌区的总实际灌溉面积,应与附表1-3耕地实际灌溉面积相同。
(5)灌溉用水量是指当年全地区范围内各规模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上的毛灌溉水量,应与“用水统计直报管理系统”中农业灌溉用水量(耕地、园地)相同。
(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依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测算。
附表2
2022年度 抚松县 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统计表
行政区名称 |
再生水利用量 (万m³) |
集蓄雨水利用量 (万m³) |
微咸水利用量 (万m³) |
矿坑水利用量 (万m³) |
合计 (万m³) |
全市(州) |
|
|
|
|
|
市 区 |
|
|
|
|
|
县级市(县、区) |
76.3092 |
|
|
0.2737 |
76.5829 |
…… |
|
|
|
|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非常规水利用总量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微咸水、矿坑水等。统计口径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划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19〕241号)执行。
(2)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原则以“用水统计直报管理系统”为准,其他来源的应说明提供单位,并提供水质信息等必要的支撑材料。
(3)本年度非常规水源利用总量或分项用水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变化的,需补充说明材料和必要的支撑材料。
(4)本表需填写本地区所有县级行政区(本级城区可以计为1个行政区)的用水量数据。
附表3-1
2022年度 抚松县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水资源 一级区 |
水功能区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
|||||
一级区 |
二级区 |
纳入考核 水功能区个数 |
断流水功能区个数 |
扣除断流以后的 水功能区个数 |
纳入考核的 达标水功能区个数 |
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 |
|
XX1 |
保护区 |
|
3 |
|
|
|
|
保留区 |
|
2 |
|
|
|
|
|
缓冲区 |
|
1 |
|
|
|
|
|
开发利用区 |
饮用水源区 |
1 |
|
|
|
|
|
工业用水区 |
|
|
|
|
|
||
农业用水区 |
|
|
|
|
|
||
渔业用水区 |
|
|
|
|
|
||
景观娱乐用水区 |
|
|
|
|
|
||
过渡区 |
1 |
|
|
|
|
||
排污控制区 |
|
|
|
|
|
||
二级区小计 |
|
|
|
|
|
||
水功能区总计 |
|
|
|
|
|
||
其中省界缓冲区 |
|
|
|
|
|
||
XX2 |
…… |
|
|
|
|
|
|
合计 |
…… |
8 |
|
|
|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填报范围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稿)中要求考核的水功能区。
(2)指连续断流时间超过(含)6个月的河流型水功能区的个数。
(3)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氨氮。
(4)按照水资源一级区填报统计成果,同时填报地区合计成果。
附表3-2
2022年抚松县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信息表
序号 |
一级 水功能区 名称 |
二级 水功能区 名称 |
水资源 一级区 |
水质 目标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
监测 断面 名称 |
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频次 |
实际监测 次数 |
监测单位 |
|||||
年度水质类别 |
年评价次数 |
年达标次数 |
年度 达标率 |
达标评价结论 |
超标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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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填报范围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稿)中要求考核的水功能区。
(2)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氨氮,以此开展水质评价。
(3)主要超标项目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规定方法确定,以()表示年度超标率,以[]表示浓度极值,填写格式如:氨氮(50%)[4.2];对于符合采用均值法评价的,主要超标项目以<>表示超标倍数,以[]表示浓度极值,填写格式如:高锰酸盐指数<1.2>[60.2],并在年度达标率一栏中填写“/”。
(4)监测方案规定监测次数:填写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中规定的年监测频次,如12次/年、24次/年等。
(5)实际监测频次: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填写,如12次/年、24次/年等。
附表4
2022年度 抚松县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统计表
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万亩) |
实际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万亩) |
累计改革实施面积 (万亩) |
改革实施区域已完成改革验收的面积(万亩) |
完成骨干工程成本监审的大中型灌区数量 (处) |
针对年度新增改革实施面积 |
年度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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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业供水计量的面积(万亩) |
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面积(万亩) |
农业用水总量指标细化分解到用水主体的面积(万亩) |
落实管护机制的田间工程灌溉面积(万亩) |
灌区国有骨干工程平均执行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
灌区国有骨干工程平均运行维护定价成本(元/立方米) |
末级渠系平均运行维护成本(元/立方米) |
末级渠系平均执行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
本年度省级财政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万元) |
年度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中实施的改革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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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已完成改革验收的面积是指省级出台农业水价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后,按照验收办法要求组织完成改革验收的面积。
(2)实现农业供水计量是指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分界点(一般是斗口)应全部实现计量供水、井灌区全部计量到井(包括以电折水)、小型灌区计量满足配水需要。
(3)用水主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
(4)落实管护机制是指田间工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和资金落实。
(5)灌区国有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与成本、末级渠系平均执行供水价格,取有关工程的算术平均值。
附表5
2021年度 抚松县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任务)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说明未完成整改或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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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
整改中 |
未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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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取用水统计台账不规范,未包含所有纳入管理取水户,个别取水户水量与用水统计直报系统不一致 |
规范取用水统计台账,重新校核水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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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分取水户电子证照信息与原证不符 |
加强电子证照信息审核,更正错误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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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水户用水计划执行工作(检查、核定或考核)需要加强 |
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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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
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收相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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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部分取水户未按取水用途分表计量 |
结合当地实际,继续推进用水户分表计量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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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整改问题数量:5 个 |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5个 |
整改率100 % |
注:(1)问题描述为反馈市(州)人民政府的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整改措施(任务),应对应每个问题描述所包含的所有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或任务,对于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及举措。
(3)整改完成情况,主要指对应整改措施(任务)的完成情况,“已完成”为每个问题描述中所有问题的整改措施(任务)都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整改中”为所有问题未完成整改或未全部完成整改(不含完成阶段性整改的长期整改问题)。
(4)应整改问题数量,是每个问题描述中所有问题的总和。
抚松县水利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王辰伟 联系电话:186439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