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
(五)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家、省、市重大体育比赛。
(七)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指导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建设与发展。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和宣传等业务工作。旅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抚松等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刘本琪 党组书记
主持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乔云松 局长
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分管文化事业相关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文化艺术科、抚松县文化馆、抚松人参博物馆。
裴凌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财务、群团、信访、领导班子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法制建设、政务公开、环境保护、双拥、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综合科、体育科、抚松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抚松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服务中心、抚松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抚松县山里红演艺有限公司。
张书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全域旅游、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关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党工委、规划编制、项目谋划、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生态城镇化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等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规划开发科(项目推进科)、市场管理科(其法制相关职能)、图书馆。
曹 福 抚松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配合裴局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广播电视等工作。
分管科室及单位:广播电视科、市场管理科(其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能)、抚松县旅游信息中心、文物管理所。
崔鸣岐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领导开展相关工作。
三、行政科室及事业单位人员安排
综合科
科长:于然
科员:张颖、杨艳超
文化艺术科
科长:许泽翠
科员:于水静
体育科
负责人:姬生伟
科员:高敏、崔允
广播电视科
科长:张海莲
规划开发科
负责人:王昱
科员:赵子萌
项目中心
负责人:孙梦辉、孟祥慧
市场管理科
科长:张鸽
科员:陈安婷、刘德宝、王手新、马凡舒
信息中心
负责人:丁一峰
科员:杨敏琪、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