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松县文旅局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文广旅发【2023】14号
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 37号)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2022) 148 号)的统一部署,抚松县文旅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在全县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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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5日
抚松县文旅局高层建筑重大火灾
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抚松县文旅局决定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月6月在全行业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范围
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下统称4类重点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展整治范围,将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层建筑纳入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一)共性突出风险。
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建筑外墙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或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
4.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5.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8.建筑内餐饮场所的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定期对厨房灶具、排油烟设施和排油烟管道进行检查、清洗。
9.未依法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二) 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
老旧混合体高层建筑指商业、办公等和居住于一体的两种及以上使用用途的建筑。
1.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
2.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燃气管道陈旧老化。
3.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4.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
5.业主、使用人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堆放可燃物品、杂物。
(三)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
1.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配电箱破损。
2.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4.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5.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可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二、整治措施
(一)摸清基本底数,组织分级分类评估。彻底摸清4类重点对象数量。在底数实的基础上,围绕突出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二)实施统筹整治,以点带面消除隐患。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要明确政府主管部门责任,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或水压不足的,要督促在1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并落实后期维护管理: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要督促及时搬离、清除,整改落实到位。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小区(道路),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按程序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三)实施规范核查,逐级开展校核验收。成立工作组对本地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核查,检验整治成效。按照省安委会制定的核查标准、抽查的重点对象类别和数量,具体开展整改工作核查,主要核查是否将4类重点对象和突出风险隐患纳入整治范围,是否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是否对照台账和清单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核查不合格的,持续跟进、紧盯不放,加大督办指导力度,直至彻底整改;对核查合格的,继续优化日常管理,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办公场所属于高层建筑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自行核查整改。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自主管理能力。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对照突出风险情形开展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制定隐患整治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指导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管理单位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推动老旧高层住宅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牵头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并建章立制。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要求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五)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技防物防措施。要加强智能化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综合预警防控、消防安全管理云服务平台等科技应用,通过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电器线路、燃气管线等实行动态监测,实现火灾及时预警、智能防控。鼓励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餐饮厨房以及库房冻库等部位,设置火灾警报装置、自动灭火系统,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通过“十四五”消防事业规划、城市更新行动等,将老旧高层住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培训宣传。要组织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引导群众举报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七)做足应急准备。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装实战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统筹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建设,组织公安、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单位)与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动,提高抗御高层建筑火灾整体能力。
三、职责分工
(一)文物安全组
牵头领导:梁昆峰
责任单位:文物管理所
职责任务: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二)旅游市场组
牵头领导:刘德宝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
职责任务: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三)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组
牵头领导:徐伟业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任务:加强对网吧、KTV的安全巡查,配合做好印刷、书店、影院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四)公共文化单位组
牵头领导:李焕秋、李炳艳、陈丽媛、张 亮
责任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山里红演艺公司
职责任务:加强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山里红演艺公司的安全巡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四、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12月底,对全县4类高层建筑开展集中分类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掌握4类重点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
第二阶段,从2023年1月至2月底,集中整治4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三阶段,从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底,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核查、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高层建筑里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县消防救援大队;12月20日前、2023年4月2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2023年6月2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