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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57H/2020-12028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标      题: 抚松县审计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69757H/2020-12028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抚松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标      题: 抚松县审计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抚松县审计局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一)主管审计工作。负责对地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防污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配合上级的稽查工作。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上级主管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抚松县审计局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法规科)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运转;承办文电、会议、保密、保卫、档案、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内目标管理,审计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负责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审计业务文书和程序,组织和办理审计行政处罚听证,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组织管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承担县委审计办日常工作。 

  (二)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级地方国有金融机构信贷计划的执行和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县属国有施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组织实施资源资产审计。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全县重大项目进行稽察。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及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开展全县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审计业务。负责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辛进涛 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局长:鲁胜利,协助局长抓好财政审计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副局长:崔宏伟,协助局长抓好行政事业审计工作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新行政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134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秋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春夏季)